本报海口5月30日讯(记者 林莹 特约记者 刘佳)五指山市一名农村信用社小会计买起私彩可谓是胆大包天,竟然侵占173万元公款作为赌资,因此换来了13年的牢狱之灾。
2005年1月11日,储户黄某到南圣农村信用社提取到期的定期一年的3.4万元存款,但信用社的电脑上显示出该笔定期存款已结清,已被提前支取。单位领导找该社的会计黄丹谈话,最终牵出了这桩职务侵占罪。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2003年4月至2005年1月,黄丹在担任五指山市南圣农村合作信用社会计、记帐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盗用电脑操作号、重要空白凭证、伪造存单“拆东墙补西墙”,提前支取储户存款等手段,窃取活期存款329500元,定期储户存款1404340,共计17333840元。
黄丹将所窃取的储户存款,一部分直接转入销售私彩的蒙某设在五指山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账户,用于购买私彩,另一部分转入以黄丹自己和亲属的名义开设在南圣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账户。
海南中院审理认为,黄丹身为集体性质的金融机构的合同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窃取本单位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已经构成了职务侵占罪。依照法律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责令其偿还全部侵占的存款。